在我国传统文化里,子承父业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大部分子女不情愿长辈立遗嘱,认为长辈一旦逝去,子女继承财产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事实上如果老人不立遗嘱,会给财产归属带来很大麻烦(有些老人愿意把财产留给孙子而不是儿子,还有些老人宁愿把财产捐献而不留给子孙)。如果老人立有遗嘱,那么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遗嘱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谈一下,关于遗嘱的合法性。

在谈及遗嘱的合法性之前,我们不妨先看一下,生活中常见的立遗嘱方式:

其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所立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

其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指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其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所立遗嘱由其中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而且遗嘱上必须有代书人、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

其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亲自录音,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录音内容应详细说明立遗嘱人的身份、见证人身份、财产分配给谁以及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录音录制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封面上应有立遗嘱人、见证人签名,并标明日期,遗嘱应有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保管。

其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等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用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立遗嘱者,原来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上述五种遗嘱中,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都是非公证遗嘱,那么公证遗嘱与非公证遗嘱有什么区别呢?

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其真实性、合法性比非公证遗嘱要高,而且公证遗嘱本身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最佳证明。

口头遗嘱通常可以申请公证,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有公证员进行笔录,做成代书遗嘱。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其他非公证遗嘱。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现在的房产遗嘱公正没有强制性了,继承人只要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都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立遗嘱最保险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看一个例子:

案例:张先生的母亲在天寿陵园安葬多年,其父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他,但张先生还有一个姐姐,这种情况下如何立遗嘱呢?

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张先生的父母各占房产份额的一半,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父亲、张先生、姐姐都有继承母亲一半房产的权利,三人各占1/2*1/3=1/6。在父亲立遗嘱有效的情况下,父亲所占房产份额应该是:1/2+1/6=4/6。那么张先生应该得到的房产份额为:4/6+1/6=5/6。也即姐姐应得的份额是1/6。经相关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房产可以有张先生继承,但需要向姐姐支付属于她自己那份的房款后,方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书面遗嘱,只按手印不签字有效吗?

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有一人代书,且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遗嘱上需要有立遗嘱人、见证人签字而不是按手印。签字是为了证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按手印的立遗嘱人可能因为不识字或行动不便(手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无法签字,法院会重新考虑遗嘱的真实性,因此在立遗嘱的时候,务必确保立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能不按手印尽量不按手印。

遗嘱继承人顺序谁先谁后?

遗嘱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老人去世后,如立有遗嘱,财产应按照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以说老人生前立遗嘱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既明确了财产继承人,又避免了亲戚姊妹之间产生纠纷。

判定遗嘱合法有效的依据?

其一、立遗嘱人是否有立遗嘱能力,如果立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诸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等)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痴呆),立遗嘱时最好找律师作为法定代理人协助办理立遗嘱等各项事宜。

其二、遗嘱见证人不能是以下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继承者有利害关系的人。

其三、公正过的遗嘱法律效力要高于其他非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其四、多份遗嘱发生冲突时,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其五、遗嘱应该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其六、老人生前如没立遗嘱,财产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老人生前立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财产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